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,现将无名氏患者疾病应急救助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。
赤峰市第二医院于2019年3月15日10时20分接诊一患者(由军分区人员送入),姓名不详,男,主因意识不清20分钟来院,入急诊EICU抢救治疗,住院号1258524,诊断:低血糖昏迷、低蛋白血症、原发性高血压、窦性心动过缓、基底细胞癌,给予控制血糖、降压改善循环、手术等治疗,于2019年5月7日病情稳定,办理出院,住院费共计43038.91元。该患者独身一人,无户籍、无亲人、无收入及财产,被军分区收留,无力支付医疗费用。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 赤卫计办发[2018] 32号)文件精神,该患者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,属于救助类别无力支付患者,特申请疾病应急救助,经赤峰市红山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审核通过,由赤峰市红山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43038.91元,特此公示。
赤峰市第二医院
2019年11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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